近日,陜西省考試管理中心就報名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發出通知。通知中明確,各縣(區)招辦要提前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其學籍所在地的縣(區)報名參加高考;陜西戶籍考生高考報名仍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區)進行。
非陜戶籍符合條件隨遷子女可在陜報名
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隨遷子女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由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居住情況,由所居住縣(區)公安部門負責審查;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陜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情況,由辦理參保登記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負責審查。
隨遷子女在各地規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到其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領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高考報名申請表》,分別前往本人學籍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居住登記地縣(區)公安部門及參加繳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市養老保險經辦處或縣(區)養老保險經辦中心辦理報名資格審查手續,通過資格審查后在學籍所在縣(區)招生辦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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