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近日下發了《關于調整下放全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辦理權限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省教育廳不再集中辦理高校畢業生就業派遣等手續,派遣手續由各高校負責辦理。
從今年起,高校畢業生初次辦理就業派遣手續時,省內院校畢業生就業派遣方案,由畢業生本人確認后,各高校留存紙質版簽字確認資料,省教育廳不再對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各高校留存備查。各高校在畢業生離校前按照相關要求負責辦理畢業生初次就業派遣手續。省內院校畢業生在就業方案中列為升學的,不簽發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因特殊情況放棄升學的,由畢業生本人向畢業學校提出補發就業報到證申請,由各高校按規定程序辦理。
往屆畢業生就業手續按照相關規定到省人社廳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全省中等專業學校省級派遣畢業生由甘肅省職業技術教育中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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