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從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據了解,廣東省教育廳等五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主要在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以及辦理居住證、合法穩定住所、三年完整學籍等四方面,適度放寬了隨遷子女在廣東省高考報考條件的要求。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具體介紹說,社會保險、居住證和完整學籍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31日前。對于辦理居住證問題,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的將予以認定。在合法穩定住所的問題上,隨遷子女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的予以認定。在三年完整學籍的問題上,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但高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所在地,與父親或母親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認定。
不符合廣東省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問題如何解決呢?該負責人回應說,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須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該省一方面將加強與考生流出地的協調配合,保障考生能夠順利回流出地參加高考;另一方面經考生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同意,考生可在廣東省借考,但需回到戶籍所在省(市、區)參加錄取。
對于部分廣東戶籍考生家長所擔心的“蛋糕”被分薄問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回應說,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是積極穩妥、分步有序地進行的,2016年就讀普通高中的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不會影響廣東省戶籍考生的錄取率。
對此,該負責人具體解釋說,2016年廣東省戶籍考生會略有減少,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后,2016年報考的總人數預計不會超過今年。為積極穩妥解決隨遷子女在粵參加高考問題,廣東省根據隨遷子女高考人數規模,實施了積極爭取外省院校多投放廣東招生計劃等措施。近幾年來,廣東省總體招生規模、招生錄取率都得到逐步提高,尤其是今年,一本院校錄取率也有較大提高。另外,2016年,廣東省會繼續向教育部爭取適當增加廣東省投放的招生計劃數,進一步提高廣東省教育資源承載能力。教育部也明確要求部屬重點院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向生源大省傾斜,適當向隨遷子女較多的省份增加計劃數。
據介紹,廣東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在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就學、升學工作,較好地解決了200多萬名外省戶籍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問題。2012年底,廣東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決定從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中職畢業生隨遷子女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職院校招生考試;從2016年起,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隨遷子女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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