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網日前公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修訂情況,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部屬高校征求意見。新規對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要求和措施更加具體,對輔導員隊伍的政治要求更嚴格,要求高校輔導員必須是中共黨員,并且“不得有損害黨和國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
據了解,原規定是2005年9月1日起頒發施行的。
新規對大學生自主創業、社會實踐等進行了支持。新增“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勤工助學、創新實驗等活動以及自主創業、發表論文、獲得專利等可折算為學分,計入學習成績,具體辦法由學校制定。學校應當鼓勵、支持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志愿服務和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可以建立創新創業檔案、設置創新創業學分。”
新規新增“創新實踐、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經個人申請學校批準可以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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