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2016年1月14日至15日
二、地點
社會考生需攜帶準考證或身份證原件,到市、縣招生考試服務大廳(原申請辦理畢業證書地點)領取畢業證書;助學(委托)專業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助學(委托)專業院校領取畢業證書。
三、注意事項
考生在領取畢業證書時,請檢查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印章是否齊全,身份證號、姓名、性別與本人身份證件是否一致,如有疑問請及時向市、縣招生考試辦公室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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