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被告人徐某為未成年人,法院書記員到其住處送達起訴書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絕簽收。關于該書記員處理這一問題的做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邀請見證人到場
B.在起訴書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該書記員和見證人簽名或蓋章
C.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
D.將起訴書副本留在徐某住處
【正確答案】 ACD
【答案解析】 《刑訴解釋》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收的,送達人可以邀請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將訴訟文書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處或者單位;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處,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據此可知,這里是在送達回證上注明,而不是在起訴書副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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