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中山大學關于“草坪禁入”的規定招來部分師生的反對,同時引起社會熱議。上周五,中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進帶著學生到草坪上課,遭到學校保安的“驅趕”。12月11日,中山大學保衛處通過微博回應此事稱:“校園不能成為隨意嬉鬧的公園和樂園,校園應該高雅有品位。”
中大草坪之爭,引發了多重議題。王進教授表示,中大草坪問題不是園林綠化的問題,其實質是文化之爭。也有人說,此舉有悖于大學的自由精神。更有人表示“大教授斗不過小保安”,直指大學的衙門化管理以及行政化色彩濃厚。
一塊校園的草坪,居然和自由、文化聯系在一起,順帶還踩了“大學行政化”這個老問題一腳,讓人始料未及。但是,在表達意見之前,是否應該先回歸事實、厘清一下思路?早在去年4月,中山大學就制定了《中山大學校園管理綜合治理暫行辦法》(討論稿),其中規定“謝絕嬉戲打鬧、逗弄兒童、在草地上休閑納涼和游戲娛樂等行為”。去年5月份,在該校校長辦公室正式公布《中山大學關于印發〈中山大學校園管理綜合治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中,對此規定予以保留,并加上了“不得踐踏草坪”的用語。
白紙黑字的學校管理規定在這里擺著,哪怕它存在爭議,但既然已經通過并實施,就具有管理效力,無論是教授還是學生,都應該遵守,這是最起碼的契約精神。觀念和價值之爭不能置于是非之上,維護大學文化和自由精神固然重要,但前提必須是尊重規則。規則本身可能有優劣之分,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你不能因為規則不好就去破壞它。
事實上,比“草坪之爭”更值得討論的是,這樣一個充滿爭議的大學管理制度為何能夠通過?程序上有沒有瑕疵?是學校領導的一意孤行,還是經過了充分的民主博弈?大學的文化和自由精神,應該體現在這里,而不是對已經形成的規則加以無視。
按理說,像王進這樣的反對者,應該有強烈的表達沖動,積極參與到學校決策的制訂,盡可能把自己的訴求傳達出來。但現實卻令人遺憾。此前,學校曾就相關規定向全校師生廣泛征集意見,但王進表示,“印象中嚴格不讓踩是最近的事情”。公共決策制訂時不聞不問,等遇到麻煩時再來反對,這顯然不是理性的意見表達方式。
高校出臺的一些管理規定常常會招致非議,而說到高校管理,大學自治、教授治校,也總是會被人們提及。這個方向固然不錯,但與此同時也要反思這樣的問題:教授和學子有沒有表達意見的熱情,對公共事務有沒有參與的激情,甚至有沒有進行利益博弈的素養和智慧?大學去行政化,不僅需要外在權力的主動抽離,同樣需要內在精神的不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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