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四川一高校要求全校大一學生寒假必須去參加學校組織的社會實踐,不能回家過年。并且,此次社會實踐有兩個學分,不去的話,就拿不到畢業證。對此,學校很多學生表示不解,社會實踐明明是自愿的,學校沒有權利強制學生去參加,而且,還不能回家過年。社會實踐活動到底有多么重要,竟然直接關系到學位能否取得,甚至因為不惜侵犯學生的相關權益來達到這一要求。
寒假即將來臨,各大高校或許已經推出了學生寒假社會實踐的安排。一些家庭困難學生更傾向于選擇留校的勤工儉學或家教,家庭經濟條件好的學生可通過學校介紹信去支農、支教、進入公司實習等方式鍛煉能力。絕大多數高校認為在校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有利于增強學生獨立意識,更早的接觸社會、了解社會。同時,加強對專業知識的理解,增強就業競爭力。大學生參與社會實踐必然是利大于弊的:學生不僅可以鍛煉毅力,培養能力,而且可以為自己掙一份零用錢,這也是很多在校大學生更希望在假期做一些社會實踐活動的原因。但是,社會實踐的重要性還遠遠達不到直接與畢業證、學位證掛鉤的程度,更何況,每個學生都要回家過春節,總不能因為學校的社會實踐活動耽誤了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吧。
每所高校都會有社會實踐項目,其中很多高校的大一學生在大學的第一個學期寒假就會有社會實踐安排,并且規定了社會實踐時長。假設社會實踐的總時長是100小時,按每天工作8小時算的話,至少需要12天,而一些高校的社會實踐要求時長不能低于100小時。也就是說,寒假一半以上的時間都要用來做社會實踐和寫社會實踐報告。學生有抵觸情緒也是在所難免的,畢竟很多人都想多在家陪父母,一些家長也擔心孩子在外受苦,過不好年,從情感上也是不贊成的。
2011年,廣西一高校也有此類情況發生,但學校對此的解釋也很難達到大部分學生的意愿,甚至有學生產生了退學的念頭。有觀點認為:假期企業工作人員放假,沒有勞動力,就讓學生去充當廉價勞動力,這是最不能接受的。學校要求學生參與打工性質的社會實踐,很容易產生這種疑問。一方面,企業給學生的工資畢竟要比企業在崗工作人員要低:另一方面,學校會不會通過向企業勞務輸出、企業又會不會克扣學生工資、學校與企業之間會不會出現利益交易,這些問題都不是能從一個簡單的社會實踐活動表面得到答案的。這與學校相關政策的透明度、企業與學生的所簽協議的具體程度是直接相關的。如果學生維權意識不強,對一些政策不了解,就會存在一些潛在的問題。
對于即將到來的社會實踐活動,大學生又應當如何看待,需要注意什么呢?
學校安排假期社會實踐本身沒有問題,反而是一種創新性的教學方式。一方面,學校的社會實踐活動要保證與教學目標嚴謹對接,防止無明確目標,只是為了學校和企業私利的社會實踐活動。保護學生相關權益,比如休息權,取得勞動報酬權等。防范某些學校借著教學改革創新的旗號從事勞務輸出的勾當,讓學生從事與教學目標無關的工作,甚至是犧牲學生的休息權、克扣學生的勞動報酬等,這些都是對學生權益的嚴重侵犯。另一方面,學生要提高維權意識,對于一些制度不明確的安排,不要盲目跟風。善于表達自己意愿,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尋求切實可行的兩全之策。各教育廳、教育局要加強這一方面的監督力度,保證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在完全透明的環境中實行,做到真正為了大學生發展成才。這樣,肩負建設特色社會主義國家重任的新一代青年才不會寒心。
高校在推出一些社會實踐活動時,要注意社會實踐的多樣化,而不僅僅停留在企業實習方面。相應的,大學生在選擇社會實踐項目時,不要只看中眼前的利益,非要參加一些可以賺錢的社會實踐活動。要保持長遠目光,從大局出發,做到既能開闊視野,又能鍛煉能力。通過社會實踐活動提前接觸社會、了解社會,不僅僅只有一些實習、兼職能做到,參與社會實踐本身就能走進社會。社會實踐中的公益服務類、社會調查類,科技實踐(專業實習)類都是很不錯的選擇,能奉獻愛心、能深入觀察一些社會現象、能豐富專業知識,畢竟紙上得來終覺淺。在實踐中接受教育、增長知識、做出貢獻,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真正達到實踐育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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