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重慶市今年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將于12月5日--21日期間進行。為確保本次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市招委專門制定錄取實施辦法。
重慶市2013年全國統一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委、市教委領導,實行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管理、市教育考試院實施監督、招生院校負責錄取的體制。總分在市招委公布的錄取最低分數線以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工作組根據考生志愿信息,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院校按照考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的原則,提出擬錄取新生名冊;由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即被視其為錄取;由院校按錄取新生名冊核發錄取通知書, 未經本錄取場審核“錄取”“的考生,其錄取通知書不被認可為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錄取。
市招委明確要求各招生院校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強化領導,精心組織,嚴肅紀律,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監察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規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嚴肅高等教育招生紀律若干規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號)文件要求,依據錄取新生名冊,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和“七公開告知書”,認真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切實規范招生行為。嚴禁不通過正規的錄取程序違規錄取新生,嚴禁委托中介機構或個人以“代招”、“代理”等名義介入錄取工作。所有參與錄取的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重慶市各類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守則》。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有嚴重失職瀆職的招生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其相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對于違反規定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正式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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