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省糧食局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加面試確認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時間
2016年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
二、面試確認地點
省糧食局辦公樓7樓局人事教育處7012房間。
三、面試確認需攜帶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準考證原件、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凡發現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逾期不參加面試確認的應試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省糧食局將及時通知有關人員進行面試確認。
面試確認成功的應試者,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發放《2015年河南省糧食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單》和《面試應試者須知》。
面試確認結束后,面試確認通過人員名單將在河南省糧食局網站上公示。
面試確認聯系人:
高 翊 聯系電話:65683965 13683718759
李宜鵬 聯系電話:65683106 15838128689
附件:面試應試者須知
一、應試者必須按照《面試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并按要求參加面試。凡在規定時間沒有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應試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經工作人員審驗后方可參加面試。
三、應試者禁止攜帶無線通訊工具和與面試無關的物品進入面試考場,已攜帶的須主動交工作人員保管,否則一經發現,作違反面試紀律處理。
四、應試者在面試期間要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服從管理。應試者進入面試考點后即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走動、大聲喧嘩,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
五、面試前,應試者通過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順序逐一引入面試室。
六、應試者未經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況等個人信息。
七、面試過程中,應試者對考官提出的問題可在規定的草稿紙上作記錄;沒聽清提問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復一遍。應試者開始答題時需向考官報告“開始答題”,答題結束時要報告“回答完畢”。到達規定時間,應試者須及時停止答題。
八、面試結束后應試者立即離開面試室。離開時不得帶走草稿紙等任何資料。
九、應試者違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凡在考場內嚴重擾亂面試秩序,辱罵考官及工作人員,威脅他人安全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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