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網上有店家借此機會叫賣作弊器和考前答案,引來個別考生咨詢。不過今年開始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或提供試題答案、替考等行為都將被追究刑責。
?作弊器打考研招牌
幾天前正在備考的薛同學告訴記者,有同學在網上發現了一種考試作弊神器。一種是隱形耳機,塞進耳朵里就能遠程傳聲,還有一種眼鏡,可以通過鏡頭把考題傳出去,隨即獲得答案。我個人認為這些東西都不靠譜,只要考場內把網絡屏蔽,都很難實施。薛同學說,不僅如此,還有人在網上出售考前答案,說考試前兩小時會把答案發送到QQ上,保證85%的正確率。
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出售作弊器的商家都打著隱形、高科技等招牌,售價幾百元到一千元不等。據其中一家出售作弊耳機的店家稱,作弊兩個字是敏感字,如果用在商品名稱中容易被查,所以我們都換成了隱形耳機。
記者看到,其商品介紹中的文字就沒有這些顧忌,直言作弊神器。馬上要考研,不少學生咨詢,我們也特意在商品中加上考研的關鍵字,方便搜索,不過該商家坦言,問的多,買的少,到現在為止,只賣出一對耳機。記者搜索發現,所謂作弊耳機、眼鏡的成交量均為個位數。
?警方:考試作弊已入刑
記者了解到,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規定,將組織作弊、買賣作弊設備、買賣考題、替考等作弊以及幫助作弊行為納入刑法范疇: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其次,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記者就此詢問網店幾個商家,對方均表示不知情。在此也提示廣大考生,遇到研究生考試違規違法行為可以撥打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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