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李某因車禍遇難,生前遺囑指定16歲的兒子李明為其全部財產繼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 )
A. 李明有權繼承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B. 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資格
C. 如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則李明不能成為合伙人
D. 應當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人的資格及其財產份額的繼承。
《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三)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選項A表述正確。李明有權繼承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選項B表述正確。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資格,原來的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變更為有限合伙企業。
選項C表述正確。如果合伙協議事先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那么李某不能成為合伙人,只能轉讓或者要求退還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選項D表述錯誤。李某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資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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