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嚴禁高職院校雇用在校生及中介機構組織生源
陜西省招辦10月28下發《關于做好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2016年省內所有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院校繼續全面實施分類考試招生。嚴禁高職院校雇用在校生及社會中介機構組織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
分類考試招生包括4種模式
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院校,包含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普通高職專業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
據悉,分類考試招生包括4種模式,高職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三校生”單獨統考招生)。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
教育單獨考試報名。各高職院校2016年度在陜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核準下達的計劃執行,各校不得擅自調整。
預錄取未報到注冊仍可高考
高職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三種模式的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已經預錄取而未在2016年4月18日前到任何預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考生,其預錄取資格自行取消,仍可參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的考試招生;已經報到注冊且已辦理錄取正式備案手續的考生,不再參加包括高考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考試招生。
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與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考錄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嚴禁中學教師包辦學生報考
嚴禁高職院校不通過省招辦違規錄取考生;嚴禁錄取不符合政策和條件的考生;嚴禁高職院校雇用在校學生及社會中介機構組織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嚴禁高職院校向中學教師及其他相關人員支付任何費用用于組織生源;嚴禁提前發放錄取通知書或組織學生到校報到。因高職院校違規招生帶來的遺留問題由相關院校承擔全部責任,并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此外,通知還專門強調,要求各有關中學加強對本校教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法紀教育,加強對考生的指導,充分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嚴禁中學教師包辦學生報考手續,嚴禁中學教師有償為院校組織生源。中學或中學教師參與違規招生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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