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近期下發了《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轉化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遼寧省拓展創新創業人員雙向流動機制,鼓勵教師、科技人員在高校與企業之間雙向交流與互動,允許相互兼職兼薪。
《方案》規定,對攜科技成果或利用自身專業優勢離崗創業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可3年內保留人事(勞動)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受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方面的權利,所在單位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鼓勵高校參與“科技特派”“科技掛職”“科技干部”等工作;落實《遼寧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實施方案》,建立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把學生創新創業活動成果轉換為學分,在彈性學制下,支持學生保留學籍休學創辦科技型企業。
同時,遼寧省還將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根據《方案》,高校職務成果以技術轉讓或入股方式在省內實施轉化的,所在單位可以將技術轉讓所得的凈收益或取得的股權,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一次性獎勵或授予職務成果完成人和為職務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由研發團隊自行在省內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轉讓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高校在省內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給予科技人員股權或出資比例形式的獎勵時,可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待分紅或轉讓時一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此外,遼寧省支持國有控股的校辦企業開展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折股、股權獎勵、股權出售、股份期權、分紅權、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激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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