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各高校自主招生簡章開始陸續公布,自主招生對考生意味著什么,一起來看。自主招生是擴大高校自主權、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對選拔優秀創新人才的新探索。2015年起,所有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2015年開始,自主招生有5變化,取消“校薦”,考生需自己報名;“年級排名”不再是報名條件;門檻抬高,審核更為嚴格;報考專業一定要與特長匹配;試點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自主招生的時間表:2月底前,試點高校發布年度自主招生簡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報名申請,4月底前,試點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審核,確定參加學校考核考生名單并進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試點高校完成考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及優惠分值,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高考成績后,組織本省(區、市)有關考生單獨填報自主招生志愿,原則上在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并進行公示。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介紹,在自主招生考核內容和形式上,試點高校考核要結合本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確定相應的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學科特長、創新潛質;考核由試點高校單獨組織,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充分發揮學科專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學、有效、簡便、規范的考核方式;如需筆試,考試科目原則上一門不超過兩門;考核過程須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對偏遠、貧困地區考生,試點高校要積極探索選派專家到當地開展考核、實行網絡遠程視頻面試等方式,為考生順利參加考試提供便利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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