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就業創業(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
就業是民生之本,創業是就業之源。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將就業創業作為共享發展的重要內容,對“十三五”時期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確了基本方向和戰略任務,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我國有13億多人口、9億多勞動力,解決好就業問題始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頭等大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工作,把促進就業作為最大民生,把就業比較充分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提出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新時期就業方針,并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就業工作成效顯著。2011—2014年,城鎮新增就業人數累計達5119萬人,超額完成“十二五”確定的4500萬人目標;失業率保持在較低水平,就業局勢基本穩定。
“十三五”時期,就業領域面臨許多新的矛盾和挑戰,就業任務仍然十分繁重:總量壓力依然存在,需要在城鎮就業的新增勞動力年均仍有約1500萬人;勞動力技能水平與市場需求不匹配、勞動力供給與需求失衡的結構性矛盾更突出;勞動者就業訴求更高更多元。《建議》提出,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這是解決新時期就業問題的基本方略。
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就是將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選擇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發展戰略,實現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要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促進就業的協調,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指標,合理確定經濟增速和發展模式,建立宏觀經濟決策的就業效果評估機制;在保持經濟競爭力的同時,大力發展新業態、新產業和就業容量大的行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進一步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完善就業考核指標體系,把促進就業創業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因素,通過完善和落實目標責任制,保持就業局勢穩定。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要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協調就業政策與財政、金融、產業等政策,不斷完善促進就業的政策體系。要圍繞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提高就業質量,加強就業政策與教育、勞動關系、社會保障等政策的銜接,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促進勞動者自主就業;強化政策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做好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工作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的寶貴財富。解決好他們的就業問題,既關系實現個人價值和家庭幸福,更關乎國家長遠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建議》提出,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引領計劃,帶動青年就業創業。這要求我們堅持把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要結合經濟轉型升級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各類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運用各項扶持政策,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到企業就業;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通過提供崗位信息、就業指導、見習培訓、困難幫扶等一攬子就業服務,幫助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通過普及創業教育、加強創業培訓、提供工商登記和銀行開戶便利、多渠道資金支持、創業經營場所支持和加強創業服務等措施,幫助有創業意愿的大學生成功創業;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進人才培養更好適應發展需求,從源頭化解高校畢業生結構性就業矛盾。
就業困難人員多數年齡偏大、文化技能水平較低,單靠市場難以實現就業。隨著淘汰落后產能、調整產業結構進程的加快,還將出現新的就業困難人員。解決他們的就業問題,是落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重要內容。《建議》提出,加強就業援助,幫助就業困難者就業。為此,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援助政策措施,將日常援助和集中援助相結合,提高針對性和有效性,通過鼓勵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多種渠道幫助就業困難人員盡快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
職業培訓是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支撐,也是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的根本舉措。《建議》提出了“十三五”時期加強職業培訓工作的主要任務。
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貫穿勞動者從學習到工作各階段、適應勞動者多樣化差異化需求的職業培訓體系,實現培訓對象廣覆蓋、培訓類型多樣化、培訓等級多層次、培訓載體多元化、培訓管理規范化。
強化對重點人群的職業培訓。開展貧困家庭子女、未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免費接受職業培訓行動;堅持就業導向,強化服務,提升質量,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和創業培訓;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需要,深入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創新技能人才培養模式。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技術工人培養模式,繼續深化校企合作辦學,推進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探索職業培訓包教學,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著力提升技術工人教育的質量。
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圍繞服務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大局,深化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管理改革,健全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企業技能人才評價、院校職業資格認證相結合的多元評價體系;提高技術工人待遇,完善職稱評定制度,推廣專業技術職稱、技能等級等同大城市落戶掛鉤做法。
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
勞動關系是生產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會關系之一。勞動關系是否和諧,事關職工和企業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當前,我國勞動關系總體和諧穩定。但由于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時期,勞動關系矛盾進入凸顯期和多發期,勞動爭議案件居高不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任務依然艱巨繁重。《建議》提出,建立和諧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為此,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加強企業用工管理;探索建立適應我國國情的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自主協調集體勞動關系的制度、機制,暢通職工訴求表達和利益協調渠道,推進勞動關系雙方溝通協商制度化;進一步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完善組織體系,創新組織模式,充分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代表組織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重大問題的作用。
強化勞動糾紛調處。進一步健全暢通有序、公正及時處理勞動爭議的制度,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注重發揮協商調解的基礎性作用,完善仲裁辦案制度,健全裁審工作銜接機制,提高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效能;健全集體利益爭議協調處理機制;建立勞動關系群體性糾紛的經常性排查和動態監測預警制度,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
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推進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制;創新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方式,堅持受理舉報投訴和主動監督檢查并重,逐步擴大主動監督檢查覆蓋面;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量和基礎服務設施,規范執法程序,加強執法監督,努力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