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及技能要求;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的范圍和報考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獨立學院)錄取的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專業對口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及資格審查:本人現場報名并提交相關材料(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1日上午8:30---11:30,報名地點: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平湖市教育局專場招聘會現場。
2.考試。采用綜合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方式。面試后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1:2的比例于面試當天確定入圍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專業技能測試對象),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在招聘會現場通知)參加由招聘學校組織的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實際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在技能測試后,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擬參加體檢的對象。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報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登記表》(見附件2);
2.自薦書,含本人學習簡歷、基本情況、專業水平能力(提供專業總人數及本人名次)、論文和課題發表情況等;
3.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大學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學生證》、《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普通話、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2張。
其它事項
1.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2.錄用聘任后執行服務期制度,在招聘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在平湖市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聯系方式如下:
孫老師 13586434255 金老師 13758358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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