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5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連同本人彩色證件照,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掃描電子版發送到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郵箱地址見附件2),發送郵件主題為公招報名(崗位代碼)-姓名,如公招報名(101崗位)-張三。
(三)注意事項。
1. 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hrss.gov.cn)或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http://www.gdofa.gov.cn)通知公告欄,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 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4.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 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 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7. 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四)報名資格審查。
至2015年12月30日,資格條件審查結果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告知應聘人員。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發送準考證的電子版,請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上本人彩色證件照(報名時的同一張照片),連同個人身份證作為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憑證。應聘人員屆時請注意查收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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