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務司副司長趙建軍
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教育規劃綱要頒布5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了資助制度。建立了學前教育資助政策,設立了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填補了學前教育和普通高中國家資助制度的空白;建立了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國家獎學金制度和學業獎學金制度,完善了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完善了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加大財政貼息力度、延長貸款期限、建立還款救助機制,進一步提升了政策實施效果。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覆蓋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二是擴大了資助范圍。將農村義務教育實施的“兩免一補”政策,擴大到全國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將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擴大到所有農村學生、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出臺了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辦法,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
三是提高了資助標準。兩次提高了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達到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將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標準,由每生每天3元提高到4元,達到每生每年800元;將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標準,由生均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將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從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3000元。
四是加強了資助管理。堅持用制度管錢,制定印發了一系列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資助對象、資助標準以及管理責任和管理要求;堅持全過程管理,建立了監督檢查機制,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嚴格了責任追究,確保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落實到位。
5年來,學生資助經費投入和受助學生人數均大幅增長,基本保障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教育公平邁出重大步伐。從經費投入看,2010—2014年全國學生資助資金共計5564億元,其中2014年為1421億元,比2009年翻了一番。從受助學生看,2010—2014年全國累計資助學生4.1億人次,其中2014年為8544萬人次,比2009年增長30%以上。
回顧過去5年的工作,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這些成就的取得,離不開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離不開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共同努力、離不開各級各類學校的辛勤付出、離不開社會各屆對學生資助工作的密切關注。
展望未來5年的工作,我們清醒地認識到,進一步做好學生資助工作意義重大。未來5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全面實現教育規劃綱要目標的決定性階段。我們將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和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好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的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以“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為目標,以“完善制度、精準資助、加大投入、強化監管、廣泛宣傳”為重點,進一步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促進共享發展。
一是完善制度,應助盡助。完善獎補機制,推動地方進一步建立健全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擴大資助面;全面落實好對所有義務教育學生實行“兩免一補”政策;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在各項政策基本穩定的基礎上,適時研究制定學生資助法律法規。
二是精準施策,精準資助。探索建立精準識別機制,通過信息采集和共享,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精準識別出來。建立精準資助機制,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納入資助范圍,確保“一個對象也不能少”;將所有資助項目落實到位,確保“一個項目也不能少”;將資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確保“一分錢也不能少”。
三是提高標準,加大投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和國家財力狀況等因素,適時對資助標準進行動態調整,逐步提高資助標準,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四是強化監管,提高效益。進一步明確責任、完善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對虛報學生人數、套取國家資助資金的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過強化資助監管工作,讓國家的資助政策真正落實到需要資助的學生身上,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是廣泛宣傳,家喻戶曉。不斷改進和創新宣傳方式,對國家資助政策進行全方位、多角度宣傳,重點做好對關鍵地區、關鍵時間節點和關鍵人的宣傳。特別要加強對農村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等的宣傳,加強在每年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開學前等重點時間節點的宣傳,加強對低保家庭、因災因病致貧家庭等的宣傳,使國家資助政策家喻戶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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