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發布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2016年5月底前,確保90%的免費師范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將本省(區、市)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崗位需求信息通報給部屬師范大學,同時在教育部免費師范生就業服務網上發布。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與部屬師范大學核實2016屆免費師范畢業生生源信息后,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將免費畢業生基本信息上傳至履約管理系統,并從2016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業簽約數據。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寒假開始持續組織免費師范生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確保大多數免費師范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2016年6月底仍未簽約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離校前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免費師范畢業生跨省任教后,由接收省份負責管理。對于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落實不力的地方,將酌情調整部屬師范大學在當地的招生計劃。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免費師范畢業生履約管理辦法,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嚴格履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未能履行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及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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