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對象
本市已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且在有效期內(筆試單科成績有效期為2年)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本次面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四)申請人的戶籍或人事關系(人事檔案)其一在京。
(五)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參加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畢業生應當具備大專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參加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參加高級中學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參加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并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在京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其中大專在校學生須在畢業的學年度方可報考(即三年制大專在三年級報考,兩年制大專在二年級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報考注意事項
1.考生須本人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如填報的信息有誤,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所報類別筆試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績在有效期內的考生,方具備面試報名資格。網上報名系統有判別考生筆試成績是否具備報名資格的功能,筆試成績尚不具備資格的考生將無法進行面試網上報名操作。
3.參加2015年下半年之前筆試合格的考生,在面試報名前需要重新進行注冊和填報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的面試報名資格。
4.參加2015年下半年筆試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冊。考生如忘記注冊密碼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重置。
(1)自助重置密碼:考生可通過回答注冊時預設的密碼保護問題自助重置密碼。
(2)短信獲取密碼:考生可通過報名注冊時所填寫的手機號碼短信獲取密碼。
(注:手機短信為考生重新獲取密碼的重要途徑,在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期間,請考生慎重更換手機號碼。)
(3)拔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考生可在工作時間內通過撥打教育部考試中心客服電話進行密碼重置(客服電話010-82345677)。
5. 考生個人網上報名完成后,報名網頁顯示為待審核狀態,考生經過現場確認后,報名網頁顯示為待支付,此時可以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網頁顯示為支付成功,面試報名全部完成。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