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
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同意。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曾被開除公職的;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1〕100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招聘崗位、人數和要求
注:(1)年齡計算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2)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
報名形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須注明應聘崗位),多報崗位者不予受理。應聘者按要求填寫《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同時將本人相關材料(包括個人簡歷、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身份證、教研成果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zzrsc8013@163.com。
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或不予聘用。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17:30。以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
資格審查及現場確認
時間:2015年12月26-27日
應聘人員(可委托他人)將《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大學開始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職業資格證、職稱證、身份證、教學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讀博士就讀證明、工作證明等于12月27日(8:00-12:00,15:0017:30)
送交至招聘地點(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招聘行政樓309室),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確認。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
我院將于2015年12月27日前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門戶網上公布符合筆試人員名單,同時公布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時間安排:2015年12月28日筆試,12月29日面試。
(二)地點:海南政法職業學院內。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以報考崗位需要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考試時,應聘人員必須憑本人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門戶網上公布,同時通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
面試。在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確定。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考核內容:崗位技能測試/課堂試講(20分鐘)和答辯(試講、答辯成績分別占70%、30%),試講內容要結合應聘崗位自定。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兩部分綜合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在海南政法職業學院門戶網上公布。
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政法委和省紀檢等部門指導和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監督電話:0898-65850600。
聯系人:童老師 陳老師
聯系電話:0898-65857938 65857169
傳真:65879301
電子郵箱:zzrsc8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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