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開展了“12.4憲法日”團支部活動。各支部以法治精神為基礎,將憲法日的精神理念傳達至支部的個體,營造了法律為本的社會氛圍。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每年12月4日確立為國家憲法日。學校對此次憲法日活動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各團支部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促進憲法知識傳播,增強大學生作為公民的法治意識。
14法學1班充分利用線上線下兩個平臺,通過微信、微博等方式積極宣傳憲法知識,加強憲法教育,并開展主題班會加深理論知識教育;15法學1班則通過介紹憲法,邀請同學參與互動,講述自己對憲法的認識與事例,使憲法不再“高高在上”,深入生活;15法學3班、15公共管理2班分別在團支部舉辦憲法知識競賽,通過競賽增強對憲法的理論學習。豐富的理論知識學習為學生提供了汲取憲法知識的平臺,拓寬了法律知識層面。
團支部活動不僅只停留于憲法理論知識的學習,15社工3+2班通過向大學生宣傳憲法日,以期幫助大學生們理解掌握憲法知識,增強自護意識和防范意識;13法學2班、14法學2班進一步擴大受眾群,采取“普法進社區”形式,通過播放宣傳視頻、開展社區居民有關憲法知識有獎競答、提供法律援助等活動,帶動全民參與憲法日活動,普及憲法知識,提升居民對法律的認識,使之知法、懂法、守法。
15公共管理1班團支部參觀江干區人民法院,學習法律知識,加深同學們的懂法守法觀念,展現了同學們大學生活中的青春本質,更早地了解到自身的責任與價值,為建設法治社會貢獻自己的微薄之力。
學校各團支部舉辦的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團日活動,不僅提升了當代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加深對憲法的認知,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展現了青春向上的靚麗風采。同時,宣傳憲法知識,助力普法,有利于公民重視個人權利,增強主體意識,為社會秩序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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