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反映
市民王女士:我孩子讀高中,午餐由學校統一購買盒飯發放,每份10元。孩子經常說盒飯不衛生,我向學校反映并申請自帶午飯。學校說自帶飯菜不便于管理,不允許學生校外就餐,餐費不退。我想問:學校強制學生繳納餐費在校就餐合理嗎?盒飯有食品衛生問題怎么辦?
■記者調查
學校強制學生在校繳費就餐既不合理,也是違規。根據2013年頒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中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學校向在校學生收取的代辦服務性收費,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通知》附件《上海市高中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同時規定:每餐餐費不超過12元,學生自愿,據實結算。
學校選擇送餐單位,對其經營、衛生許可證的核查應該是最基本的,同時對中間環節也應予以嚴格監管。學生若發現食品安全有問題,由學校和提供食品的商家聯系,查出問題及時整改,或重新選擇供應商。同時,學生也可向區級教育部門投訴學校,或撥打“12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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