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粵東西北鄉鎮公務員考試考試大綱
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分類設考。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試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二)申論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的,一律無效。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分類設考。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作答要求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試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二)申論
報考者務必攜帶的考試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報考者必須用2B鉛筆在指定位置上填涂準考證號,用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鉛筆作答的,一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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