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高等職業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簡稱“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目前考生預報名已經開始,時間為12月1~7日,確認報名時間為12月6~10日。持有珠海市常住戶口的往屆生和外地返珠的應屆生;以及符合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報名參加高考。
報名程序為:資格審查→讀取身份證信息→領取考生號及初始密碼→網上預報名→電子攝像、采集指紋→辦理確認手續→繳費→提交檔案材料。
市招辦提醒,高校組織單獨考試及單獨錄取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高水平運動隊單考單招考生、職教師資考生、殘障人員單招考生以及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屬單考單招類,此類考生都必須按上述時間進行報名。而且所有考生都必須進行報名驗證。
據記者了解,凡具有本市戶籍(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的應屆生除外)報考普通類的社會考生一律在市、區招生辦或指定報名點辦理驗證報名手續。其中:香洲區社會考生在市招生辦(地址:香洲區人民東路112號)報名;斗門區社會考生在斗門區指定報名點報名;金灣區社會考生在紅旗中學報名點報名;高新區社會考生在北師大(珠海)附中報名點報名。全市“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類社會考生在市招生辦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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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多項資料審查
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需提供:填寫《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并向報名點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便查驗和備案:
1、本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2、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就業創業證》(或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營業執照》、《土地承包合同》及《務農勞動合同》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3、父親或母親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合法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4、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
5、父親或母親在廣東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證明,至少需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報名點進行初審,對于符合要求的考生,由市招生辦統一將考生信息發送到各職能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由市招生辦發回各報名點,報名點需要對確定的報考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考生可以參加高考報名。對于公示結果有異議并經審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辦理報考手續。
對于不符合資格審核要求,且原籍報名時間已過的考生,請報名點統計考生信息,交市招生辦統一上報省教育考試院,由省教育考試院協調考生原籍省教育考試部門安排補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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