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范圍和條件
招聘范圍:2015年前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興業縣在編、在崗教師除外)。
招聘條件:(一)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初中教師必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興業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第二批)計劃表》(下簡稱《計劃表》)}。
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5年12 月7日9日
(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興業縣教育局政工股。(興業縣石南鎮文頭嶺開發區,聯系電話:0775-3776780,3765100)。
4.報名手續: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者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http://www.ylrc.net/)附件中下載《2015年興業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第二批)報名表》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按要求上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達不到1:3時,報經縣2015年興業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第二批)工作領導小組(下簡稱公招領導小組)批準,方可開考。
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必須認真查看選報崗位的招聘條件,必須完整準確地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應聘信息準確性負責。如報考者填報的信息有誤或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由此所產生的后果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報考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已確定為擬聘人員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且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職報考人員必須取得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能報考。
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資格審查采用現場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現場審核時間:2015年12 月7日9日
(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考生自帶報考材料到興業縣教育局政工股審查(地址:興業縣石南鎮文頭嶺開發區,聯系電話:0775-3776780,3765100)。
所需材料:
(1)《2015年興業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第二批)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加分材料或普通話等級證、英語等級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考生應按考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考試通知書,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照顧加分的條件及加分材料送審方式
照顧加分的條件:
(1)從1999年起,按桂人發〔1999〕83號、桂辦發〔2008〕35號文件從大中專畢業生中選聘到村級組織擔任村官(現仍在村官崗位)且任職滿2年(任期計至2015年11月1日)并經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務滿兩年(任期計至2015年11月1日)憑選派機關證書加5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轄區內駐軍軍官經批準隨軍的家屬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加5分。
照顧加分應持的有效證件: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憑選派機關證書,大中專畢業生村官憑有效的聘用協議書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少數民族憑身份證及戶口簿,隨軍家屬憑有效隨軍審批表。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只給予其中最高一項的加分。照顧加分加入總成績。加分材料送審方式與報考資格審查同時進行。
考試
按桂政發〔2015〕29號第四條精神,考試方式為面試,考試工作由縣教育局牽頭,會同各相關部門組織考生到興業縣石南鎮至德小學考點統一進行。
面試時間: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全天)。
面試地點:興業縣石南鎮至德小學(文塔路2號)。
面試方式:說課(時間5分鐘),備課時間30分鐘,采取抽簽、分組(學科)方式進行。
總成績同分處理辦法
總成績(面試成績+照顧加分)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學歷高者優先;教師資格高者優先;以上均相同的,則提交領導小組討論確定。
面試成績當天在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公告欄粘貼。
咨詢電話: 07753776780,3765100(縣教育局政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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