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一名小學生的家長實名向有關部門舉報,稱其孩子的班主任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以各種借口向家長索要財物。隨后,這名家長又公開通過當地電視臺實名舉報。11月16日,當地教育局對涉事老師做出處理決定,并書面告知了這名家長。
家長上電視實名舉報
11月3日,黑龍江電視臺一則新聞:哈市某小學一孩子媽媽,“真人”出鏡,實名舉報孩子學校老師“利用其為班主任的職務便利,在長達一年時間中,瘋狂向學生家長索要財物,如愿望不能滿足就瘋狂報復學生。”
據這名叫耿會萍的母親介紹, 2014年9月1日,她的孩子升入哈市道外區某小學四年級,班級班主任改由教師李某馥擔任。在長達一年的時間內,該教師多次向耿會萍示意,索要財物,若未按其要求,該教師便對她的孩子冷嘲熱諷、施加冷暴力。
舉報信記錄索要賬單
記者找到了耿會萍的舉報信,信上記錄了李某馥老師向其索要財物的具體次數及金額:
1、2014年9月10日,我于松北區常盛源小區營業廳為李某馥150****5048的手機號繳費300元。
2、11月份左右,李老師授意我,“冬天到了,過幾天很冷了,其沒有時間買鞋,讓我幫其留意一下。”繼而,我為她及其女兒在大興鞋城購買了一雙灰色長款翻毛皮靴和一雙中筒翻毛皮靴,總計消費1500余元。
3、2014年12月25日圣誕節,因其他班級的家長集資為全校20余名教師購買平安果先于我的孩子所在的班級送出,李老師就在微信群中對我們家長冷嘲熱諷,并對我們家長說對于此事大家要拿出態度,向全校老師做個表態,應當購買高檔巧克力和反季水果。對此事件,我個人承擔了水杯24個、圣誕節布置班級的用品價值1000余元,購買巧克力和水果的費用由班級學生家長均攤,消費150余元。
4、2015年2月份左右,李老師的女兒要去美國參加冬令營,在女兒出行之前,李老師又授意我說其在商場買不到拉桿箱,讓我上網為其購買。后來我托朋友為其購買到粉色HELLO KITY拉桿箱,價值258元。在其女兒出行之前,李老師又多次要求我為其女兒餞行,故被逼無奈我多次請其母女吃飯、唱歌,地點分別為宣化街心火鍋、正大國展金漢斯烤肉自助、道外大全燒烤等飯店,唱歌地點為果戈里大街咿呀呀。
5、2015年春節前夕,李老師又多次對我點撥,“你不來看看我呀,你不想我呀?”多次點撥之后,無奈我讓朋友將四箱水果(西瓜、都樂、車厘子、芒果)送至該教師家樓下的鞍山干洗店,價值約700余元。在此期間,我的朋友還幫我將1筒蜂蜜送至該干洗店。
6、2015年2月27日,上午9點至10點期間,我請李老師在哈一百羅杰斯餐廳吃了飯,后十二點半左右在道外七道街綏化電烤請該教師吃燒烤,后又去太平百盛購物中心喝咖啡,隨即于該日晚上于道外南五道街龍江大舞臺觀看二人轉。所有消費均為我負擔。吃飯期間李老師暗示我,實習老師的母親要過生日了,得意思意思呀!兩三天后,我在顧鄉凱德廣場購買了一個皮包,送給了李老師,價值200余元。
7、2015年3月初,李老師又對我說:“你看我要是里面穿白襯衫、外面穿粉色小西服好看么?我沒有時間看,你看你幫我看看呀?”我考慮到她是我孩子的班主任,不滿足其要求,對孩子不好,我又為其在中央大街的海貝專賣店購買了粉色小西服,白色襯衫,總計消費470余元。
從2015年3月份開始,李老師在我每次去學校接孩子時,都對我表示她心情不好,說一起吃飯排遣一下。繼而我經常是被要求每周三下午、周五晚上請其吃飯,聽起吐露其在學校的各種瑣事,吃飯地點經常為大全燒烤、爆鼎電烤、張記雞頭王等飯店。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我的孩子放暑假。頻繁的吃請,消費可想而知。
8、2015年4月份,學校組織春游,借此機會,李老師對我說其需要準備皮膚衣,讓我為其購買。無奈,我為該教師及其女兒各購買了一件皮膚衣,為該教師母親購買了一件沖鋒衣,總計價值1000余元。
9、2015年4月份清明節小假期之前,李老師讓我購買清明節期間去往長春的往返車票,后我帶著我的孩子與李老師及其女兒和一名實習老師一起去長春旅游。在此期間,我負責了往返車票、吃飯、動物園景點門票等費用,那名實習老師負責了全部的住宿費用、偽滿皇宮的景點費用、打車費用等。在長春卓展購物廣場,李老師執意為我的孩子買了一件衣服,價值600余元,無奈,我立刻為其女兒購買了一件白色夾克衫,花費1360元。
10、2015年勞動節假期,李老師要求我帶其女兒及其女兒的同學去大頂子山溫泉游玩,我無奈應其要求,帶著這兩個孩子與我的兒子出門游玩,期間所有消費由我全部承擔。
11、2015年5月份,李老師授意我,“班級學生著裝應當整齊,你在班級家長群里呼吁一下,我不方便出面。你幫大家出面買班服,順便幫我家孩子看看有沒有合適的衣服。”由于當時已經是我不滿足該老師所提出的要求,其就會對我的孩子進行停職,并實施冷暴力。故,我出面呼吁家長購買班服,并出面買班服,此事,我負擔了我的兒子和班級中一個困難學生的班服錢,價值600余元,并為其女兒購買了一件裙子,價值300元左右。購買班服后,我將班服送到學校,當天晚上,我與其他四位學生家長,請李老師在道外區哈利來吃飯,費用為我們五位家長均攤。飯后,一位孩子的媽媽透露,她給李老師的女兒送過一個項鏈,另一個位孩子的媽媽給該教師的女兒送了一個吊墜。
12、2015年5月下旬,李老師對我說,“我家孩子要畢業了,最后一個六一兒童節了,得送點什么禮物呀?”得到此授意后,我為其女兒購買了一塊護寶星兒童智能手表,價值399元。
13、2015年6月初,李老師因在為班級置辦班服時沒有為其和實習老師也購買班服,示意我在班級家長群里呼吁家長們再給其二位老師購買統一的班服。當時,我已忍無可忍,實在不愿再滿足其任何非分要求,沒有為其購買班服。從此,李老師對我的孩子百般刁難、冷嘲熱諷,對孩子的精神造成了極大的打擊。因為在學校無法承受李老師的冷暴力,我的孩子無法承受這種壓力,導致期末考試都未能參加的嚴重后果。
教育局做出處理決定
在耿會萍實名舉報李某馥老師后,哈爾濱市道外區教育局高度重視,立即對舉報中所涉及的問題展開調查。
記者獲得消息,2015年11月16日,道外區教育局做出處理決定:責令李某馥老師做出深刻檢查,并返還錢物;撤消李某馥老師班主任的職務;對李某馥老師實行一票否決,取消一年內評優、晉職資格;給李某馥老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李某馥老師通報批評。
涉事老師接受采訪
李某馥老師接受記者的采訪,她表示對于教育局的處理完全接受,自己的錯誤應該承擔責任。但同時她也表示,耿會萍對其的舉報基本不屬實。
李某馥告訴記者,她是從2014年9月開始接任班主任的,當時由于學校剛剛搬進新校舍,很多設施還都不是很完善,當時耿會萍曾經幫助班級購買了一些物品,并作出了一些貢獻,因此她對該名家長很有好感,雙方相處得感情很好,一直以姐妹相稱。
李某馥介紹說,事實上她并沒有授意家長為自己購買過任何東西,大多是因為耿會萍錯誤理解了她的意思,才會有一些禮品上的饋贈。作為回報,李某馥也多次宴請耿會萍及其孩子吃飯,同時也購買過禮品回贈。之所以耿會萍會舉報她,可能是因為她日常對班級的管理比較嚴格,從而使得家長對其產生意見。
在被問及為什么稱舉報不屬實,但又接受教育局的處理結果時,李某馥老師表示,畢竟自己的一些行為違背了教師基本的操守和規定,所以對于處理結果還是會全部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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