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計劃
省文化廳機關公務員5名(見黑龍江省文化廳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選調對象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含中、省直垂直管理系統機關及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現任鄉科級正職及以下和現任主任科員及以下人員。
選調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第一學歷為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士
及以上學位。
2、具有在現機關連續2年以上工作經歷。機關工作經歷是指在所在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的工作經歷。
3、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文字綜合能力強,實績突出。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等次。
6、符合省文化廳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2、在現機關工作未滿2年或未滿考試錄用職位最低服務年限的。
3、參加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的歷次遴選考試中被認定為舞弊等違反遴選紀律行為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選調程序
報名。報考人員需登錄黑龍江省文化廳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按要求和注意事項填寫后提交至hljwhtrsc@ 126.com。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開始報名,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4日。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省文化廳負責。省文化廳根據公布的報考基本條件和選調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及時對報名申請和報考者照片進行審查,報考人員請及時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選調職位與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達到規定比例的,適當縮減選調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至1:3。報名期間,考生遇到問題,可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發放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公務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及專業素質,突出公文寫作和文字綜合能力。筆試以百分計,分值權重為60%。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報考者必須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缺一不可。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的一致。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資格確認。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名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數量。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在黑龍江省文化廳網站公布。進入面試資格確認的人員須持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和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報名登記表在報名郵箱下載,在工作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注明同意報考,并加蓋單位公章。資格確認合格的,準予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缺額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確認合格人員達不到面試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名額。資格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由省文化廳另行通知。
面試。通過資格確認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工作由省文化廳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責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與選調職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面試分值為100分,分值權重為40%。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錄用。面試結束后,對考生成績進行匯總,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 045182640333、82640335
監督電話:045182640435
黑龍江省文化廳選調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2015年)
選調單位 | 選調職位 | 職位 簡介 | 選調人數 | 職位資格條件 | |||
政治 面貌 | 學歷 | 專 業 | 其他 要求 | ||||
黑龍江省文化廳 | 相關處室(文字綜合職位) | 文字綜合 | 3 | 不限 | 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不限 | 2年以上機關文字綜合崗位工作經歷(提供撰寫材料作為佐證) |
文化產業處(文化產業政策研究職位) | 研究文化產業發展政策,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融合發展 | 1 | 不限 | 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金融學 | ||
文物保護與考古處(文物執法職位) | 文物執法 | 1 | 不限 | 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法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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