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男孩子,吹得一口好笛子,在老家寧波多次獲獎。今年3月來到杭州報考音樂學院。但是啊,因為丟了200元錢,擔心被父母責怪,3月10日他一時糊涂竟然趁著夜色朦朧,在西湖邊搶劫了一位姑娘。
3月13日,這個只有17歲的男孩小力在老家被警方抓獲。第二天就是他參加考試的日子。從那一刻起,我們就看到了司法在公平之外還有溫情的一面(本報曾做連續報道)。
昨天他和父親來到杭州西湖區檢察院,如今他已是一所本科院校的大學生,他從檢察官手中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這意味著,他在法律上成了真正的自由人,并且不會有犯罪記錄,對他今后的學習、就業也不會造成影響。
為了不耽誤第二天考試,定罪不捕
小力是個內向的孩子。丟了200元錢怕被父母責罵,一心想著以自己的方式把錢弄回來。那天正好看到單身姑娘下班。那姑娘左肩挎包,右手打著電話,小力覺得應該容易得手,頭腦一熱就沖了上去。他搶了姑娘的挎包,里面有百來元現金,姑娘還被他推倒在地。
三天后,小力落網,即刻被刑拘。之后,案件被移送到西湖檢察院審查批捕。
檢察官在提審的過程中,得知他第二天就要參加2015年音樂類高考,于是以最快的速度審查案件。在了解到小力學習成績優異,無不良表現,且父母已代他向被害人賠償了損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等情況后,為了不影響他考試,檢察院加快辦案節奏,當天下午就對小力作出了定罪不捕的決定。
小力獲得取保候審,第二天如愿參加高考。
附條件不起訴,孩子順利通過6個月考察期
這邊小力參加了高考,并不意味著案子就此擱置。這畢竟是一起刑事案件,根據我國刑法,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月31日小力的案件再次移送到西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西湖檢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檢察官承辦案件,檢察官認真審查了案件材料,訊問了小力,考慮到小力是在校生,未成年人,有意對他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想給他改過自新機會。
5月7日,西湖檢察院還組織承辦檢察官、小力及其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學校代表、社區代表、公安民警等參加了附條件不起訴的聽證會,聽取各方對本案是否可以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的竟見。聽證后,經綜合考慮,西湖檢察院于5月13日對小力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
附條件不起訴,是2013年實施的新刑訴法中規定的,對未成年人涉嫌刑法規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可能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起訴條件,但有悔罪表現,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同時對附條件不起訴人規定了6-12個月的考察期。
設立附條件不起訴的目的,就是為了給涉罪未成年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避免被貼上“罪犯”的標簽。
現在為期6個月的考察期已滿,在考察期內,小力表現很不錯。就這樣,西湖檢察院終于對孩子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女檢察官給少年的這封信,情真意切
“不起訴決定書”是簡簡單單的法律文書。
昨天細心的女檢察官一同交給小力的還有一封信。
信上是這么寫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青春,也都有專屬于自己的未來。在匆匆即逝的青春歲月里,每個人都努力的用實際行動撰寫著豐富多彩的個人日志,日志中的點點滴滴,不論好壞、不管成敗,都是我們人生最寶貴的財富,不容輕視、不可忘記。年少的你,可能因為一時糊涂,做錯了事,但是法律的柔情與寬容、社會大家庭的關愛,陪伴你度過了這段灰暗、煎熬的日子。
你知錯能改、積極向上的表現也讓我們所有人倍感欣慰。希望重獲新生的你能夠釋懷自己的過去,以全新的姿態迎接美好的未來,創造你自己的精彩人生,實現你自己不可被替代的社會價值。愿有前程可奔赴,也有歲月可銘記。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