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1.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4名。
2.公開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3名。
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潼南區2015年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
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簽章同意的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6.招聘人員須在潼南區服務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教育事業單位3年)及以上,否則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7. 報考人員需在2015年12月2日前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執(職、從)業資格證、職稱證等;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9.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2日。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潼南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2月3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
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615室-仲裁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暫定,具體詳細地址見指示牌)。
聯系人及電話:
教育事業單位公招報名聯系人:吳小明(023-44576128)
其他事業單位公招報名聯系人:魏愉(023-44558307)
(三)報名方式
1.教育事業單位教師崗位和國土房管局鎮街國土房管管理崗位按招聘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即:考生不報考到具體招聘單位,在《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中的招聘單位欄中填寫教育事業單位或鎮街國土房管事業單位等,在招聘崗位欄中填寫XX教師崗位或鎮街國土房管管理崗位,最后按報考同招聘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選擇招聘單位。
2.其他事業單位按招聘單位和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單位和崗位。
(四)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名手續: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職)業資格證、職稱證、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經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50元/科,請考生自帶銀聯卡,以便現場刷卡繳費)。
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要求現場測試有關項目的崗位除外),但須出示委托書、相關資料及代辦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最低須達到1:2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比例的公式計算,相應遞減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崗位數在4名及以上的,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時,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招聘崗位數在3名及以下的,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時,直接取整數,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特殊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六)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5年12月10日-11日工作時間內在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508室)領取準考證,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聯系電話:023-44558677。
考試考核
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12月1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100分。
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各崗位(專業)相關知識(詳見附件2),分值100分。區文化館舞蹈編導崗位和區青少年業余體校乒乓球教練崗位專業科目測試與面試合并進行。
面試
面試由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結合崗位需要,統一組織實施。
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計算,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某崗位只有一名考生參加面試,其筆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選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1.教育事業單位面試以說課(講課)的方式進行,內容在所報招聘崗位(學科)的高中教材中選擇(武術教師面試以技能測試為主);
2.區文化館舞蹈編導崗位和區青少年業余體校乒乓球教練崗位專業科目測試與面試合并進行;
3.其他事業單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教育事業單位待面試結束,經匯總復核后,于當天在網上統一公布)。面試分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專業科目測試與面試合并進行的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合并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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