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校車, 規矩嚴了
準駕車型駕駛經驗需滿3年 3年罰分不得滿12分 酒駕事故司機取消資格
從天津市交管局了解到,24日起至年底,交管局安監部門在全市開展學生接送車輛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動。
此次集中排查整治將由各區縣交警支隊聯合教育、安監等部門通過在學校、幼兒園門前攔檢登記接送學生車輛,摸底排查學生、幼兒接送車輛狀況,核查學生、幼兒接送車輛數量、車型、運營類型、車輛所有人、納管單位、駕駛人、運行時間、行駛路線等,并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檔案,把學生接送車輛納入日常交通安全源頭管理。
嚴格接送學生車輛的準入資格:責令排查出的接送學生貨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停止接送學生并向駕駛人和乘車學生發書面提示,依法查處報廢、非法改裝、拼裝等安全隱患接送學生車輛;存在交通安全隱患車輛必須立即整改;學生接送車輛及駕駛人需在學校和轄區交警大隊備案登記,對學校、幼兒園學生、幼兒接送車輛駕駛人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進行集中核查,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經歷、最近3年交通違法記滿12分及發生過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飲酒和醉酒駕車者停止接送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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