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錄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沭陽籍戶口、男性、年齡在20至45周歲之間,即1970年12月1日至1995年12月1日之間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公民。
2.政治素質高,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熱愛城管事業。
3.復員(退伍)軍人、能熟練駕駛車輛和操作電腦的,同等條件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尚未查清的;
3.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內的;
4.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所聘崗位工作的。
招錄辦法
招錄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面試、體檢、考察審核的程序進行。
報名
報名者攜帶戶口簿、身份證、有效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參加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張。
報名時間:11月18日11月24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沭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辦公室(沭陽縣金禾路186號三樓311室)
報名電話:052783581116 83580203
資格審查
沭陽縣城管執法大隊成立招錄工作小組,做好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等相關招錄工作。
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報考的人員。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須達到1.2:1以上方可組織面試,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則相應核減崗位招聘人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考核分為儀表氣質、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急應變等,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監督舉報電話:0527-8358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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