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辦公室通報了2012年教育亂收費信訪舉報辦理及查處的10起典型案件情況,學生自購桌椅、對不遵守校紀學生罰款補償好學生等行為上黑榜。據悉,去年教育部的信訪量比2011年減少了三成。
據介紹,教育部治理辦受理信訪總量相比2011年明顯減少,減幅為33.9%;對全部信訪舉報進行了督查督辦,辦結率為97.71%。
10起教育亂收費典型案例
1.重慶市第十一中學、第二外國語學校(民辦)等12所中小學及1所幼兒園收擇校費200500元和“退款手續費”375867.4元。
2.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一小、三小、四小3所學校學前班于2012年教師節期間,要求家長購買“贊助票”收取30900元
3.湖南長沙天心區仰天湖小學2010年至2011年共收捐贈助學款139.43萬元。其中,125.83萬元未納入學校財務統一核算。
4.四川省廣元市廣元中學向1608名2012屆學生收取教輔資料費共計144.72萬元,高三年級組套取18.5597萬元。
5.貴州省遵義縣第六中學自2011年秋季收取389人補課費19.45萬元。自2009年起收取軍訓費等共約8萬元。
6.廣西桂林市臨桂縣第一小學22名教師每周末到培訓機構從事補課活動,參與培訓的學生共66人,教師收取21.866萬元。
7.湖北荊州市荊州中學高二(15)班對不遵守校紀學生進行經濟處罰,用于獎勵表現好的學生。2011年9月至今共收6905元。
8.陜西省延安市甘泉縣第一小學、甘泉縣第二小學校、甘泉縣初級中學、甘泉縣高級中學收取期末考試費等共計99.96818萬元。
9.海南省教育廳勤工辦違規要求5個地區9860名中小學生購買“愛格樂”牌學生鞋。
10.廣東湛江吳川市13所學校在經費撥付充足的情況下存在學生自購桌椅上課問題,自買桌椅6076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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