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試管理新情況,漯河市招辦認真做好報名各項工作,在招生考試服務大廳開設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宣傳專欄,在方便服務考生的同時,加大有關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報名期間,漯河市招辦向每位考生發放《致全省參加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的公開信》,宣講《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特別提醒考生關注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作弊的刑罰的條款,即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據悉,所有報名考生都要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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