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某日凌晨,呂某醉酒駕駛汽車沿某市某大街由西向東行駛過程中,發生一起撞樹的單方交通事故。事故中,駕駛員呂某當場死亡,副駕駛乘員昏迷不醒,事故車輛正面安全氣囊卻無一展開。死者家屬認為事故車輛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安全氣囊未能有效地保護駕駛員在本次事故中免受傷害。因此,死者家屬將事故車輛生產廠家及經銷商訴至法庭,希望得到相應經濟賠償。負責審理本案的人民法院經與死者家屬、事故車輛生產廠家及經銷商協商后,委托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鑒定中心對事故車輛是否存在產品質量問題進行司法鑒定。
眾所周知,汽車是一種結構復雜的工業產品,安全氣囊系統又是汽車被動安全方面的最重要部件,集機械、化學、電子、計算機控制等多學科于一體,鑒定難度較大。鑒定人首先對事故車輛進行檢驗、測量。發現事故車輛至少發生過三次碰撞,其車身右側B柱有一處碰撞變形,車頭正面有兩處碰撞變形,其中:一處碰撞位置位于左前翼子板與左前縱梁之間,呈深V狀撕裂變形,變形一直深至駕駛員座椅導軌處,變形距離深達2米左右;另一處碰撞位置位于事故車輛右前部橫梁處,呈U型柱撞變形。另經檢驗,發現事故發生時,駕駛員和副駕駛乘員均未系安全帶。
在檢驗、測量完事故車輛后,鑒定人又趕赴當地4S店,尋找到一臺與事故車輛同型號的參照車,進而使用精密儀器進行精準測量,獲得該參照車外廓尺寸數據,與事故車輛進行比對,得到事故車輛的碰撞變形數據,用于技術分析。
隨后,鑒定人開始對事故過程進行還原、分析,尤其是第一碰撞點的確定,是鑒定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據當地交警部門的尸檢報告顯示:駕駛員呂某事發時體內酒精含量達到442.1mg,屬于醉駕,而副駕駛乘員醒來后即神秘失蹤,現場無目擊證人及視頻監控,導致事故車輛的事故過程信息十分模糊,事故發生過程謎團重重,給鑒定工作帶來了不小的技術難度。根據交警提供的信息及現場照片,鑒定人找到了事發地點,結合事故車輛的損傷情況,最終還原出整個事故過程:事發時,事故車輛正沿某大街由西向東行駛,突然沖上南側的路基,首先車頭左前部位正向撞斷水泥電線桿1后,接著撞斷小樹2,然后撞到行道樹3后,以行道樹3為中心發生了逆時針旋轉,旋轉后車頭右前方撞到行道樹4,車輛右側B柱則在旋轉過程中撞彎了木制電線桿5,最終停車。
回到實驗室,鑒定人員展開了深入的分析鑒定。首先使用專業儀器設備對從事故車輛上提取的安全氣囊電腦ACU(即Airbag ECU)進行數據讀取,結果顯示事發時ACU只偵測到一次有效的左側(即駕駛員側)的側面碰撞,并觸發了前排主副駕駛安全帶和左側(即駕駛員側)的側面氣囊和氣簾。通俗地講,就是ACU認為達不到展開條件,沒讓主副駕駛兩個正面安全氣囊展開。事實真的如此么?其實,如果僅僅憑借讀取ACU存儲數據,就給出鑒定意見,是嚴重錯誤的。安全氣囊未展開,確實是由于ACU沒有給它發送觸發信號,也就是說是ACU沒讓氣囊展開。可究竟ACU判斷得對不對?原本設定的展開條件合不合理呢?還需要進一步分析、鑒定。
鑒定人員根據車輛左前深V狀變形處為第一次碰撞點且碰撞力度最大的客觀事實,一方面基于測量得到的車輛實際變形數據,結合實車碰撞數據庫的相關數據,進行力學建模,計算得出事故車輛第一次碰撞時刻的瞬時速度;一方面使用國際上先進的動力學仿真軟件,對整個事故過程進行仿真、再現,得出相應車速;另一方面依照相關標準進行計算,推導出瞬時理論車速。鑒定人應用以上三種不同原理的技術方法,通過相互印證,得出事故車輛第一次碰撞時刻的瞬時速度約為106km/h,結合生產廠家該車型正面碰撞試驗標定工況數據進行分析,最終認定事故車輛存在產品質量問題,其主副駕駛正面安全氣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應該展開。以上鑒定意見被委托法院采信,鑒于駕駛員呂某醉駕且未系安全帶,一審判決事故車輛生產廠家和駕駛員各承擔50%的責任。
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逝去,這起單方交通事故必須引起我們深刻的反思:
一、酒后不開車,這是駕駛人必須認真對待的生命問題。
二、上車須系安全帶。國外有研究機構通過對大量模擬試驗和統計數據進行研究得出,在所有可能致命的車禍中,如果正確使用安全帶,可以挽救約45%的生命;如果同時使用安全帶和安全氣囊,這一比例上升到約60%;如果只使用安全氣囊,這一比例將不會超過5%。因此,安全氣囊只是安全帶的補充,安全氣囊本身的危險性也必須依靠正確佩戴安全帶來降低,所以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上車切記系好安全帶!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