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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論文批量被撤藏隱憂 監管缺失致論文生意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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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論文批量被撤藏隱憂 監管缺失致論文生意猖獗(圖)

中國論文批量被撤藏何隱憂

中國論文批量被撤藏隱憂 監管缺失致論文生意猖獗1

  資料圖片

對學術不端行為懲處不一,是科技界的一個隱憂。有些單位從輕處罰甚至包庇違規的科研人員,使得違規成本較低。這樣既不能讓違規者付出代價,也不能懲戒后人。自律與嚴格懲處雙管齊下,才能遏制這股學術界的不正之風。  

近日,世界著名學術出版集團愛思唯爾撤銷旗下5種學術期刊中的9篇論文,這9篇論文全部來自中國。這已是我國學術界今年遭遇的第三次撤稿風波,前后共有百余篇已在國際期刊發表的論文遭撤銷,而借助“第三方”對論文進行代投、代寫,甚至偽造同行評議等學術不端行為,是導致這幾起事件的罪魁禍首。  

百余篇論文遭撤稿曝“第三方”作假 

2015年3月份,英國BMC出版社撤回43篇論文,其中有41篇出自中國學者之手。8月份,全球著名的學術期刊出版集團斯普林格也撤回旗下10個學術期刊已發表的64篇論文,而這些文章也是全部來自中國。緊接著,10月份,愛思唯爾出版集團撤銷中國9篇論文。三起撤稿事件深深刺痛中國科學界的神經,這些論文究竟因何被撤?  

“投稿、回復評審意見違規和提供虛假同行評審專家信息是被撤的主要原因。”中國科協副主席黃伯云說,今年3月第一起撤稿事件發生后,中國科協就從BMC處獲得了41篇中國被撤論文的作者信息,并進行了調查。  

“這41篇中國論文,出現了不同作者、不同評審人使用相同電子郵箱的情況,這顯然不合常理。”黃伯云說,這說明這些論文投稿和回復評審意見是有人在批量操作,也就是“第三方”在幫助論文作者弄虛作假。  

對其中的31篇論文進行調查發現,2篇文章作者否認此事,其余29篇論文作者則承認委托“第三方”代為投稿,這其中23篇文章是由“第三方”從投稿、修改論文到發表完全包辦;有4篇是“第三方”告知作者投稿進展,作者本人按編輯意見修改,再由“第三方”回復編輯;2篇由第三方投稿,其余環節由作者完成。  

“從學術界的慣例來說,論文的撰寫、投稿、回應評審意見必須由論文作者親自完成。”黃伯云說,正常情況下,作者使用自己的郵箱投稿,期刊編輯將論文交由評審人提出問題和修改意見,再由編輯將意見返回給作者,作者修改后,返回編輯。  

同行評審是國際學術期刊稿件評審與質量控制的一種基本制度規范,出版方會邀請同領域的專家來評審論文,以判斷其學術質量,決定是否錄用,因此這是一篇論文能否發表的關鍵所在。由于BMC要求作者自己推薦同行評審人,“第三方”便鉆了這個空子,捏造了虛假的同行評審人信息。  

“調查發現,‘第三方’投稿時推薦的評審人,有些姓名、職務和工作單位是真的,而聯系所用的郵箱全都是‘第三方’所注冊的。”黃伯云說,如此,評審時,論文實際上是返回到投稿者手里,投稿者又冒充評審人評審自己的論文,讓自己的論文獲得錄用。  

以此為線索,施普格林集團隨后也查出64篇中國論文存在類似情況,10月份,愛思唯爾所撤銷的9篇論文也是同樣原因。據愛思唯爾集團全球總裁Philippe Terheggen所述,審稿人慣常使用的電子郵箱,其后綴多顯示為學校或研究院所的機構郵箱,且地址多是名字或姓名縮寫,但這些作者提供的審稿人郵箱是一些門戶網站的郵箱,針對這類情況進行調查,甚至發現有些作者提供的審稿人郵箱IP地址竟和作者自己的IP地址一樣,愛思唯爾出版集團據此懷疑這些作者提供虛假審稿信息,違反了投遞論文的慣例和科研規范,而論文的真實性和學術價值也隨之喪失,撤稿成為必然結果。  

監管缺失致論文生意猖獗  

隨著中國科協調查的深入,這幾次撤稿事件的關鍵角色——“第三方”也逐步浮出水面。在對第一批被撤稿的論文進行調查時,有20位作者承認“掏錢”購買了“第三方”所謂代發論文的服務,其中有18篇論文所委托的第三方為企業,15篇論文作者提供了委托企業的名稱,甚至出示了雙方所簽訂的合同。  

“拿錢去買論文,是極其嚴重的違規行為!”中國科協常委會科技工作者道德與權益專委會的顧問委員王志珍院士稱,在獲悉還有第三方介入并已形成一條灰色產業鏈時,感到“太丑惡了!太令人震驚了”。  

然而,這并不是新出現的問題。早在2007年,就有媒體曾估算我國買賣論文“產業”規模為1.8億元至5.4億元,2009年這一估算已近10億元。盡管這一行業的隱蔽性致使這種估算非常不準確,但買賣論文在中國已成規模是不爭的事實。  

“我在百度搜索了一下,以代投論文為關鍵詞,出現了1000多萬個鏈接。”清華大學《中國物理快報》主編、清華大學教授朱邦芬院士說,他曾隨意打開幾個鏈接查看,發現都是職業的代寫公司,不光代投、代發國外的學術期刊,還包寫本科論文、碩士論文、博士論文以及其他各種文章。  

“反正就是全包,有需求它就代理,甚至還強調自己是誠信服務,不滿意包退費用。”朱邦芬院士說,這既使中國科研工作者的信譽受損,更破壞了科技期刊賴以存在的學術嚴謹性基礎。  

然而,中國科協在調查時發現,盡管論文買賣已成為眾所周知的“秘密”,甚至已獲知了部分從事這項交易的企業名稱,卻拿這些企業無可奈何。  

“這些公司往往借著科技服務的名義,暗地里卻進行代投、代寫甚至偽造論文和同行評議的勾當。”朱邦芬院士說,但由于我國并沒有明確的法規對這些公司開展“科技服務”作出明確界定,也沒有相應的執法機構從事這方面經營活動的管理,因而既無法確定由誰來監管,也無法判定這些企業從事的論文買賣是否違法違規。  

亂象叢生,而這一行業目前根本沒有行業性自律組織,更無法指望行業自治。  

“應該建立合理的處理機制。”王志珍說,“盡管不是刑事犯罪,但明顯是違反科學道德的違規行為,這些企業就應該被揭露、曝光、罰款、取締。”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主任楊衛則表示,目前許多這種論文公司都隱藏在網絡上,沒有具體實體,服務者與論文作者甚至都沒有見過面,查處起來非常困難。如果能夠通過與其他執法監管部門聯合,使用一定的公安偵查手段,從網絡上找到論文代寫代發公司來進行懲處,將是比較有效的方法。  

遏制歪風須自律與嚴懲雙管齊下  

Philippe Terheggen所提供的《美國科學院院報》2012年統計數據顯示,在關于“論文欺詐或疑似欺詐”的統計中,美國、德國、日本排名前三,占總數的70%,而中國排在第四位。  

盡管中國并非被撤稿最多的國家,但低質量和虛假論文的出現,不僅影響了學術評價的公正性,也破壞了正常的科研氛圍,對科研創新的影響更大。“如果假的科研成果充斥整個科學界,科技創新就無從談起,老百姓就不會再信任科學,長此以往,科學研究的根基就被瓦解了。”朱邦芬說。  

為此,今年9月,在中國科協對前兩起撤稿事件調查取證之后,中國科協主席韓啟德曾在“學術道德與學風建設論壇上”公開痛斥:“今年以來發生的撤稿事件,在國際學術界,給我國學術界的聲譽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再次表明我國學術界仍然面臨著學風浮躁、學術失范的嚴峻挑戰。”  

隨即,中國科協發布了針對在國際學術期刊發表論文學術不端行為的“五不”準則,希望以此喚起科技界的自律意識,自覺抵制不端行為。  

然而,調查中,中國科協常委會科技工作者道德與權益專委會的成員們也發現,盡管撤稿事件在我國科技界造成了惡劣影響,但被撤稿作者所在單位對撤稿事件的認識處理并不統一。  

根據中國科協的調查結果,中國醫科大學不僅對撤稿事件的作者進行了嚴厲的處罰,還在該校網站上公布了處罰結果。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也對獲得其基金項目的撤稿論文作者進行了嚴肅的處理,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主任楊衛介紹,近年所申請的基金項目中如有以撤稿論文為前期基礎的,就要被取消基金申請。已經撥付的基金款也要被收回,如在基金項目進行過程中發表了撤稿論文,則從撤稿論文發表時間開始停止其基金項目資助。但仍有其他單位撤稿事件的作者不僅沒有被處罰,還在這一事件發生后,仍被評選為當地的“優秀青年”。  

朱邦芬和王志珍都認為,對學術不端行為懲處不一,是科技界的一個隱憂。有些單位從輕處罰,甚至包庇違規的科研人員,使得違規成本低。這樣既不能讓違規者付出代價,也不能懲戒后人。自律與嚴格懲處雙管齊下,才能遏制這股學術界的不正之風。  

“這種嚴重違規的事,越是遮遮蓋蓋,影響越不好。”王志珍說,中國每年有幾十萬份論文投遞出去,出事的相對來說只是很少一部分,公開透明處理得好,并不會降低聲譽,反而能提高信譽度。她同時也提出,要根治這些問題,還應從建立科學的分類學術評價機制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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