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
各考點工作人員將根據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與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所 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認真核對,防止和查處作弊行為,特別是替考行為。對于在職考生,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有困難的,經考 點工作人員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 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考點工作人員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 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面試程序
考生于3月13日在各考點指定場所參加資格復審,同時進行面試抽簽,當場公布抽簽結果,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和組別。考生按照14日上午、14日下午、 15日上午、15日下午、16日上午五個時間單元進行分組,某個時間單元可以僅通知屬于本時間單元內的考生到候考室備考。
面試按照考生報考崗位,分為銀監監管類、銀監綜合類、銀監法律類、銀監統計類、銀監計算機類等五類進行。
考察(體檢)人選的產生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相關文件要求,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行政能力測驗、申論)總成績占25%,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25%,面試成績占50%;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百分制計算)。面試結束后,將在銀監會網站公布進入考察(體檢)人選,實行等額考察(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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