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履行教育部門在關愛救助保護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工作中的職責,貴州省教育廳11月10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救助保護工作實施方案》,規定到2017年,以縣為單位實現基本普及15年教育和縣域內義務教育初步均衡,小學、初中輟學率分別控制在0.6%和1.8%以內。
小學輟學率控制在0.6%
《方案》規定,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全面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到2017年,以縣為單位實現基本普及15年教育和縣域內義務教育初步均衡,小學、初中輟學率分別控制在0.6%和1.8%以內,有寄宿需求的農村留守兒童學生小學80%在校寄宿、初中100%在校寄宿;每個鄉(鎮)建成1所標準化農村寄宿制學校,并配套建成1個標準化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和學校少年宮。
每年3月和9月開學一周內,要集中對在校(園)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進行排查,對排查認定的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要立即開展家訪,與戶口(或實際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會聯系,進一步核實其基本信息及家庭狀況,按照“一人一卡一策”規范建檔,并及時向村(居)委會通報情況。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檔案信息、臺賬建設要與學籍信息相對應,要全面記錄心理疏導、學業輔導、生活資助、安全監管、行為養成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配齊心理健康輔導教師
改善農村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方面,省教育廳要求全面改善農村薄弱學校辦學條件,加快推進標準化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和標準化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學校少年宮、心理咨詢室、親情聊天室、學校警務室等建設。到2017年底,每個鄉(鎮)建成1所標準化農村寄宿制學校,并配套建成1個標準化農村留守兒童之家和學校少年宮,實現有寄宿需求的農村留守兒童學生小學80%在校寄宿、初中100%在校寄宿。
另外,《方案》要求,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當地人社、編辦等部門,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系統內選調以及綠色通道引進等多種方式,配齊配強中小學心理健康輔導教師,到2016年底,實現每所義務階段學校至少要有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教師。中小學校要設立心理輔導室(咨詢室),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和《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要求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重點對留守兒童開展心理咨詢、心理矯正活動,定期開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獨立生活教育和理解父母、孝敬感恩教育等。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