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按照本通知規定和各招聘部門通知的具體日期及時間參加面試,未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本次高層次人才面試時間為2015年11月17日至18日。具體日期及時間以各招聘部門通知為準。
3、各招聘主管部門面試具體方式、具體地點詳見附件《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高層次人才)面試安排表》。
4、參加專業知識測試考生隨身攜帶的通訊和電子設備必須關閉,交由考務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試期間發現考生隨身攜帶通訊和電子設備未上交的,無論是否使用均按違紀處理,取消其面試資格。
5、考生入闈期間要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擅自離開考場,違反規定者按違紀處理,取消其考試資格。
6、考生不得穿著部門或行業工作制服,不得佩戴有明顯標記的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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