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受手癬病困擾,自學成才的“醫生”父親讓女兒服下超劑量的草藥,差點讓女兒命喪黃泉。廣州市食藥監局提醒市民,中藥配劑按照處方藥管理,應憑處方購買,切勿隨意自配藥物。
據了解,小文是廣州某著名高校在校大學生,因右手指得了甲癬病困擾,于是向父親求助。小文的父親自學了幾本中藥書籍,在當地是行醫治病的醫生。他為女兒下了30g“藜蘆”煎服的處方。
11月8日15時30分許,小文遵其父言,按量購買該藥并煎熬。但其僅喝下1/3所煎藥后約十分鐘,便出現劇烈嘔吐、腹瀉,腹瀉過程中出現眩暈、視物模糊等中毒表現,同學將其送往暨大附一院搶救。搶救過程中,小文狀態極不穩定,心率最慢時僅43次/分,血壓80/41mmHg,情況十分危急。經治療后,終于逐漸脫離危險。
小文的主治醫生———該院重癥醫學科主任張民杰介紹,“藜蘆”生在山地,有毒。中醫入藥,主治痰涎壅閉、喉痹、癲癇等癥,外用于疥癬,有催吐作用。在農業上可做殺蟲劑。藥典示內服常用劑量為0 .3~0 .6g,具有降壓作用,降壓的同時伴有心率減慢、呼吸抑制或暫停等毒性作用(即Bezold-Jarisch效應)。
小文服用“藜蘆“而導致急性中毒癥狀,幸而被及時發現并送往醫院就診,而藥典提示該藥無明顯蓄積作用,所以經洗胃、促進毒物排出等治療后患者現生命體征平穩,心率恢復至正常,否則若中毒時間久未能得到有效救治,引起心臟驟停或呼吸停止等嚴重作用,后果不堪設想。
老百姓可以去藥房自己開中藥嗎?記者昨日咨詢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規定,中藥配劑按照處方藥管理。“除了藥食同源的比如百合等,不按嚴格意義上的藥品管理,其它中藥材都應憑處方購買”。如發現涉嫌違法線索,可撥打12331或12345投訴舉報電話。
該負責人同時提醒市民,雖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典》相關規定,藜蘆不屬于毒性中藥材。但如果服用時不注意中藥的配伍禁忌或是過量服用,就有可能危害身體健康,嚴重時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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