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2016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得知,2016年北京公務員考試科目如下。
(一)公共科目筆試
1、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報考者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5年12月12日(周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筆試在北京舉行,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分數線確定及查詢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數和考試成績確定合格分數線。考生可于2016年1月中旬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成績。
4、打印成績單
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打印成績通知單,作為本人參加各單位面試及調劑的憑證。
對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二)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并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
其中,市公安局面向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的招考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安專業知識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后排序。
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身份、學歷、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材料。
經資格復審后,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須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名單、調劑職位聯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調劑報名工作由相關招錄機關負責。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方可參加調劑。調劑的人選,按照調劑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和調劑報名等具體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面試工作將于2016年2月27日至2016年3月2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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