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近期出臺《重慶市中小學領導干部及教師交流工作指導意見(試行)》,建立和規范中小學領導干部及教師交流制度,以均衡城鄉、區域、校際教育資源。
指導意見規定,重慶市中小學交流對象為任職10年以上的校級領導干部和任教9年以上的教師,并對交流對象的條件和人事關系的變動做出了規定。教師原則上在同一區縣(自治縣)內中小學之間進行交流,每年參加交流的各級骨干教師、優秀教師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師總數的20%,并將交流時間、表現作為教師提拔任職、評定職稱的重要依據。
重慶市教委主任周旭表示,教育均衡發展的核心是師資是否均衡,好校長、好教師是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出臺相關指導意見的目的在于創新制度、優化資源配置,增強教師隊伍的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教育水平差距,緩解目前擇校、擇師等社會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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