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條件:
1、考生按申請畢業專業的《考試計劃》考完全部應考課程。
2、有實踐性環節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完成上機考試或實踐報告、實習等課程,本科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論文答辯或畢業設計并合格。
3、考生準考證或身份證等有關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參加本次畢業申請。
4、有院校溝通課程(即校考課程)的考生及銜接考生,必須到該院校辦理畢業手續。
二、所需材料
辦理專科畢業手續的為:1、2、5項、辦理本科畢業手續為:1-5項
1、準考證1份
2、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
3、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廣西大學生就業服務中心”是教育部授權的省級認證部門,可認證廣西及外省各類畢業證書。地址:南寧市教育路3號,電話:0771-5320961。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載打印。
5、自考網上系統無法查到成績的科目需提供單科合格證、醫學類專業考生還需提供實習合格證,從外省轉入成績的考生需提供轉考介紹信和單科合格證。
三、辦理程序:
(一)、現場辦理環節(11月23—25日)
1、初審:
(1)、考生將身份證、準考證、大專畢業證交工作人員初審,
(2)、打印“畢生登記表(校對版)”一份。
2、復審:
考生將身份證、準考證、大專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校對版)”交工作人員復審,并簽字。考生在統計表上登記基本信息。
3、打印正式表格:
(1)、相片不合要求的考生,須重新照相。
(2)、憑復審簽字的“畢業生登記表(校對版)”打印正式《畢業生登記表》一式二份。
(二)、填表:
1、《畢業生登記表》不可用復印件。表格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填表時用藍、黑墨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不能用圓珠筆、鉛筆填寫。
2、“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要與身份證上的一致。“籍貫”是祖居地或自己出生的地方,應填省名+縣名,如“廣西全州”、“內蒙古包頭”。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工作單位”欄寫“待業”。
3、“本人簡歷”:把學習及工作的經歷,從小學填起,連貫地填到現在。
4、“單位意見”欄:單位寫上“同意辦理畢業手續”,蓋上單位行政公章(科室公章、業務章不算數)。軍人蓋團級以上政治處公章,教師蓋學校或教育局公章,待業人員:城市戶籍考生蓋街道辦事處或父母單位公章、農村戶籍考生蓋行政村或鄉鎮政府公章。簽寫意見的單位,必須與表格中“工作單位”及“個人簡歷”欄填寫內容相符。
5、檔案袋:除右上角“序號”外,其他欄目必須填寫,欄目內容依照《畢業生登記表》上打印的內容填寫,其中“助學院校”即“主考學校”。
(三)、交檔:11月26 —— 27日
交檔地址:考試院二樓自考科202辦公室。(可托人代交畢業生檔案材料)。
需交材料:大專1-3項、本科1-5項
1、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復印件1份(A4紙、身份證正反兩面都要復印)
3、材料袋(內裝必須要的合格證、實習合格證、轉考材料等,辦證時未領材料袋的不用交)
4、大專或大專以上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需市自考辦核驗加蓋公章)
5、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四)、領取畢業證:
時間:2016年1月18——19日
地址:考試院二樓自考科202辦公室
憑身份證領取,也可代領,代領時需同時出示畢業生及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考生務必按時領取畢業證并核對相關信息,否則檔案信息有誤,后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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