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0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的公告
根據《2010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下列人員已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錄用為公務員(工作人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201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限7天。公示期間,可采取來電或來信來訪的方式,向招考單位或市招考工作辦公室反映問題,信訪要屬實名。
市招考工作辦公室
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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