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報考者如何進行職位報名?
答:除報考優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定向職位、公安系統特警職位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的人員外,報考者必須是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后,才有資格于2016年2月15日9:00至2月19日18:00參加首輪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
招錄單位在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在網上職位報名時限內審核未通過的,可以更改報考職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者改報其他職位。
在首輪招錄結束后,根據招錄單位職位的空缺情況和實際需求,將于2016年5月在公務員招錄筆試合格考生中組織第二輪職位招錄。未被錄用的考生應及時了解或瀏覽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網上發布的招錄信息,可參加下一輪的職位報名。
問: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答:職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錄單位具體負責。
問:對招考簡章中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招錄單位的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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