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 |||||||||||||||
序號 | 招聘單位 | 主管部門 | 崗位類別 | 崗位等級 | 崗位性質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學位 | 專業及相近專業名稱 | 研究方向 | 其它條件要求 | 面試 比例 | 咨詢電話 | 備注 |
1 | 山東法官培訓學院 |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 專業技術崗位 | 中級 | 教育類(G) | 教師 | 2 | 研究生 | 碩士 |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 | 1.具備講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2.本科所學專業為法學 | 1:3 | 0531-86323051 | 0531-86323055 |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基本條件;
6、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法官教育培訓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敬業精神,團結協作,有團隊精神。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www.sdhrss.gov.cn)和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sdfy.chinacourt.org)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電子郵箱fgxyrsc@163.com。
報名時間: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
報名材料: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電子版),原件及復印件須在報到面試時提供。
(1)身份證;
(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必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有本人簽名的《山東法官培訓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4)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5)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2、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采取專業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范圍。符合條件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個人材料,參加面試,面試內容以試講為主(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試講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熟練程度、教學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試講時間每人30分鐘,經專家組對試講人員的教學效果進行評議并量化打分,當場公布總成績,按1:1.5的比例進入考察范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由高到低確定人選。
(四)考察與體檢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省法院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照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待遇
按照國家、省和學院規定執行。
聯系人:楊老師 梁老師
聯系電話:0531-86323051 0531-86323055
通訊地址:山東法官培訓學院人事處(濟南市山大南路5號)
郵政編碼:250013
電子郵箱:fgx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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