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10年天津市高考考生體檢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從3月中旬開始,各區縣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將陸續展開。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下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體檢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年本市高招體檢將不再檢測乙肝表面抗原,僅對高考考生進行轉氨酶一項肝功能檢測。同時,取消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到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烹飪與營養等專業的限制。
根據教育部和我市規定,所有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招生體檢,并在區縣招辦指定的體檢醫院進行。非指定的體檢醫院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體檢醫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體檢工作操作規程對考生的身體進行檢查,提出體檢意見,供考生在選報院校(專業)時參考。
市高招辦特別提醒考生注意,患有下列6類疾病者,2010年高校仍可不予錄取。
●嚴重心臟病、心肌病、高血壓病。
●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嚴重的血液、內分泌以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結核、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無變化者;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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