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穗府令〔2015〕第123號,以下簡稱《辦法》),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現在已是10月,沒辦理險種轉換手續的原靈活就業醫保參保人,將自動轉為職工醫保。辦法實施后,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規定及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的繳費政策均發生變化。
焦點1:《辦法》實施后,個人賬戶余額的繼承規定有什么變化?
答:對2015年7月1日之前已死亡的參保人個人賬戶余額,其繼承人在2017年7月1日后仍沒有申領的,該余額按規定納入統籌基金;對2015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死亡的參保人個人賬戶余額,其繼承人在參保人員死亡之日起兩年內沒有申領的,該余額按規定納入統籌基金。
焦點2:原參加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如未在2015年9月前去地稅部門辦理轉換險種手續,將如何享受醫保待遇?
答:原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人未去地稅部門辦理轉為參加職工醫保手續的,從2015年10月起,地稅部門征收系統將自動統一轉為參加職工醫保。參保人繳費賬戶余額充足,則在2015年11月起能享受職工醫保待遇,繼續累計醫保繳費年限。
焦點3:2015社保年度,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參保人,需繳納醫保費的具體金額是多少?享受醫保待遇時間及個人賬戶資金又是多少?
答: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的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14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187元)的60%。在 2015社保年度,如只購買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重大疾病補助,需繳納387.31元/月,如選擇增購補充醫療保險,則需再繳納30.94元/月。
在繳費次月1日起即有醫療保險統籌待遇;次月18日后,個人賬戶資金將注入醫保卡醫保個人賬戶內。注入金額與年齡、繳費基數相關。在2015社保年度,年齡小于35歲,注入74.24元/月;年齡滿35周歲至不滿45周歲,注入111.37元/月;年齡滿45歲至退休前,注入141.06元/月。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