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⒈筆試時間:11月7日上午9∶0012∶00。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⒉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能力等相關理論和知識。
筆試的命題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黑龍江省教育廳組織編寫并由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學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考試用書(包括《教育學教程》、《學校心理學教程》、《教師職業能力》,2004年11月第1版,2009年6月第三次印刷,分中學和小學兩套用書)。
⒊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初中、小學各為一套試題,試卷滿分為200分。
⒋筆試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導下,由省、市(地)兩級招考辦共同組織實施。省招考辦負責命題、制卷、評卷等。市(地)招考辦負責設置考點考場、組織考試等具體考務工作。考點設在受理報名的市(地)招考辦所在地。
⒌考試結束后,各市(地)招考辦要將試卷收齊,清點無誤后,按高考裝訂規則裝訂密封,于當天派專人專車送達省招考辦指定地點。省招考辦統一組織評閱試卷并登分。
⒍考試成績確定后,省教育廳于11月13日通過以上公布的網站,發布相關信息。考生可登陸黑龍江教育廳官網、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⒎各市(地)招考辦要及時將考生的筆試成績登錄到《招聘登記表》的相應欄目內,加蓋公章后,及時將該《招聘登記表》和考生檔案轉市(地)教育局,并由市(地)教育局在面試考核開始前交設崗縣教育局。
面試:
⒈面試考核時間為11月17日-19日。
⒉省教育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政策性加分之和,按照設崗縣(市)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崗位設置數的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設崗縣(市)各學段、各學科參加面試考核人選。確定的面試考核人員名單于11月15日通過公布的上述網站發布,并同時發布參加面試考核的相關信息。
⒊面試考核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教師基本素質測試,一部分是教育教學能力考察。面試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基本素質測試50分,教育教學能力考察50分。
教師基本素質測試通過考生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教育理念、師德修養、獻身農村教育的思想和信念,儀表儀態、行為舉止、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培養學生、管理學生等素質和能力。
教育教學能力考察通過試講或者說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學科知識體系、課程意識和能力、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運用教學資源等能力,以及教學語言和提問、板書、講解等基本技能。
⒋面試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在市(地)教育和人社部門指導下,由設崗縣(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各設崗縣(市)要按照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面試考核的各項組織準備工作。
⒌各設崗縣(市)要在面試考核開始前,對參加面試考核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共同組織。復審時,參加面試考核人員須交驗資格審查時提交過的申報材料原件,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考核。
⒍各設崗縣(市)的面試考核工作要嚴格按照省的有關規定進行。有關面試考核的程序、辦法和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教師招聘面試考核辦法與標準的通知》(黑教聯〔2012〕63號)規定執行。
⒎面試考核結束后,各設崗縣(市)要及時將考生的面試考核成績告知其本人,同時將成績登記在《招聘登記表》相應欄目內。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